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贛州農業學校收入預算總額為4474.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69.4萬元,主要原因為其他收入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43.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0.61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8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8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持平;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2.5萬元;其他收入1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86.75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網上結轉550.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40.73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贛州農業學校支出預算總額為4474.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609.4萬元,主要原因為項目支出的其他支出減少。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691.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38.6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0.3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94萬元;項目支出2783.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20.74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988.22萬元,資本性支出494.5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教育支出4025.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22.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2.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7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1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8.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1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10.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9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贛州農業學校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2043.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9.9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教學和管理工作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教育支出1594.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81.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2.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8.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1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691.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6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0.3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94萬元;項目支出352.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0萬元,其中: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08.22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為事業單位,未安排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預算0萬元, 工程預算0萬元, 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執法執勤用車實有數0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2023年贛州農業學校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2023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贛州農業學校預算安排項目3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2232.34萬元,其中中職學校生均經費及職業院校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經費項目352.34萬元,2023年農校執收工作經費880萬元,2023年單位自有資金1000萬元,具體立項情況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重點項目:中職學校生均經費及職業院校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⑴項目概述:中職學校生均經費和職業院校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經費
⑵立項依據:根據市財政文件精神按學生教師人數延續安排
⑶實施主體:贛州農業學校
⑷實施方案:用于中職學校生均經費和職業院校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的經費
⑸實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預算安排:352.34萬元。
⑺績效目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正常運轉。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我校"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33.8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費14.36萬元,比上年減0.02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因公出國。
公務接待費19.52萬元,比上年減0.0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1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中等職業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門(不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技校教育:反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技工學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其他職業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職業教育方面的支出。
(四)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
(六)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