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學院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進學院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贛辦發〔2017〕17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2019〕24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授予豫章師范學院等院校職稱自主評審權的通知》(贛人社字〔2020〕301號)要求,我院于5月8日組織各相關部門及各專業負責人就學院職稱自主評審及崗位聘用相關標準及工作方案的擬定進行研討。

會議由學院副院長歐陽榮華主持,會議首先對各項職稱評審及崗位聘用政策文件進行學習,然后由參會人員針對學院職稱評審方案及評審標準文件初稿提出修改意見。會議過程參會人員討論熱烈,進一步對相關標準及工作方案進行了細化,為學院職稱自主評審工作相關標準及方案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撰稿:王青;初審:溫繼榮;編輯:楊盛欽;復審:曾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