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設立贛南職業技術學院的批復》(贛府字〔2019〕20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贛南職業技術學院更名的批復》(贛府字〔2019〕28號)等文件精神,贛州職業技術學院于2019年9月正式辦學,屬贛州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學院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學,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的管理。
(二)承擔全日制高職學歷教育,培養全日制高職學歷層次、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
(三)承擔成人高等專科學歷教育和農業、技工類培訓等非學歷教育。
(四)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提升教學創新能力,革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化內涵發展,突出辦學特色,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五)開展社會服務,注重學校潛能的挖掘和創新培育,積極回饋社會,為贛南及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所需人才的培養和服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贛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3個,包括:贛州職業技術學院本級(獨立核算)、贛州農業學校(獨立核算)、江西贛州技師學院(獨立核算)。編制人數小計708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0人,事業編制人數708人(含編制備案制171人)。實有人數小計733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733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事業單位在職人數733(含合同制55人)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344人。在校學生21691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贛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51,198.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31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171.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05.00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17299.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449.13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3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121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21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309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6,175.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61.02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贛州職業技術學院支出預算總額為51,198.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318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671.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01.9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259.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4.8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15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41527.1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116.2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199.9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407.7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71.87萬元、資本性支出7347.5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國防支出4.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2萬元;;教育支出49,932.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339.05萬元;科學技術支出40.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5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8.2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5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65.7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4.04萬元;農林水支出9.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8.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4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3459.5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733.3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982.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07.8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65.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14.88萬元;資本性支出7347.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40.3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贛州職業技術學院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24,171.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0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教育支出22,958.8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8.2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65.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8.44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8,877.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27.1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259.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5.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9.54萬元。項目支出1529.3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447.2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61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673.6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01.61萬元,,資本性支出180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部門非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66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58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0萬元。
(為0的內容也應保留,如“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執法執勤用車實有數0輛。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2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九)贛州職業技術學院單位成本性支出項目情況說明
⑴項目概述:本項目主要反映三校2024年度教育收費資金成本性支出,主要來源為學費、住宿費。
⑵立項依據:根據國家收費文件標準及要求執行。
⑶實施主體:贛州職業技術學院
⑷實施方案: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及要求,及時收繳相關費用;按照學院預算規劃及規章制度,合理合規做好經費支出。
⑸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預算安排:17499.13萬元。
⑺項目年度績效目標:1、彌補學院辦學經費不足問題,維持學院行政及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2、及時支付PPP項目建設公司費用,保障學院公寓正常運轉。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贛州職業技術學院"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157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45萬元,比上年增45萬元,主要原因是:隨著學院的迅速發展,學院與德國簽訂了合作協議,預計2024年會派送一批教職工出國學習交流。
公務接待費47萬元,比上年增27萬元,主要原因是:三校融合,三校2024年公務接待經費從高職出,另外兩校今年未作公務接待費用預算。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比上年增15萬元,主要原因是:預計新增購置2輛公務用車,相應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50萬元,比上年增50萬元,主要原因是:隨著學院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外出調研、校企合作、訪企拓崗及技能培訓等業務用車需求日益擴大,但目前我院未配備業務用車。為加快推動我院與深信院深度合作辦學,提升我院服務我市“1+5+N”工業倍增升級行動的能力,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贛辦字〔2018〕50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院辦學實際需要,預計新增購置2輛公務用車。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1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